概述

被收养者的公民身份

加拿大公民在国外收养的人可能有资格获得直接公民身份授予,而无需首先成为永久居民。收养必须合法有效、真实,符合收养人的最大利益,而不是主要为了地位。

首先协调收养法

收养必须遵守儿童所在国家和加拿大相关省份或地区的规定,包括适用的海牙公约保障措施。移民处理不能验证非法的私人安排。

通过经认可的省级收养机构开展工作。

完成公民身份的两个部分

第 1 部分确认至少一名养父母现在或曾经是加拿大公民。第 2 部分评估收养、亲子关系和法定保障措施。

IRCC 可能会要求法庭、同意书、家庭学习和原籍国记录。

应用 2025 年 12 月规则

C-3 法案扩大了一些在变化之前由加拿大父母在国外出生或收养的人收养的机会。对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后的收养,外国出生的加拿大父母可能需要证明收养前在加拿大居住了 1,095 天。

使用 IRCC 的当前套餐作为领养日期。

比较直接公民身份与赞助

有些家庭可以赞助孩子获得永久居民身份。这些路线在处理、省级参与和未来传递公民身份的能力方面有所不同。

当孩子需要紧急旅行或收养事实很复杂时,请在选择前寻求建议。

参加语言课程的成人学生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关于被收养者的公民身份的常见问题

领养的孩子必须先成为永久居民吗?

并非总是如此。可以使用符合资格的直接公民身份流程。

C-3 法案是否影响被收养者?

是的。它扩展了一些早期的案例,并将实质性联系规则应用于某些后来的采用。

政府来源和脚注显示来源